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 2023-12-16 作者: kaiyun体育下载官网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433148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以“水更清、天更蓝、环境更优美、人类更健康”为使命,以医药、环保为主营业务,别的业务涉及教育、新材料、信息等领域。

  医药业务是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子公司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从始至终坚持“使千千万万中国儿童健康强壮”的企业使命,专注于儿童健康领域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形成了以“儿童保健和治疗领域”为核心的儿童健康产业布局。达因药业在业内倡导并坚持“量身定制儿童药物”的研发理念,设立了专业的儿童药物研究院,积极开展儿童药物研发创新工作;达因药业在山东荣成建立了现代化的儿童药物生产基地,基地的设计布局完全按照儿童专用药品的研发生产要设计,剂型涵盖了口服液、滴剂、颗粒剂、口腔崩解片、透皮制剂、软膏外用等儿童适宜剂型。目前达因药业基本的产品包括维生素AD滴剂(伊可新)、维生素D滴剂(伊D新)、复方碳酸钙泡腾颗粒(盖笛欣)、甘草锌颗粒(伊甘欣)、右旋糖酐铁颗粒(伊佳新)、口服补液盐散、阿奇霉素颗粒、利福昔明干混悬剂等,其中“伊可新”为全国驰名商标,多年来一直位居同种类型的产品市场占有率第一。

  环保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山大华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2020年,本着做优做强环保产业的目标,公司对环保三个业务单元进行了资源整合,将环保分公司、环保科技事业部、山东山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整合成为一个新的经营单位即山东山大华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科技公司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拥有水处理、大气治理、固废治理等主要环境治理技术的综合性环保企业,既有环保装备的生产能力,也具备环保工程的项目设计、施工以及服务的能力。环保科技公司将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环境服务综合方案提供商,为区域环境问题的解决提供综合、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目前,环保科技公司主要的业务包括:二氧化氯发生器、次氯酸钠发生器、臭氧发生器等环保产品的生产销售,是业内消毒设备产品最为齐全的企业;脱硫、脱硝、除尘等大气治理业务;高难工业废水治理、城市河道黑臭水体治理等生态治理业务。

  医药行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医药产业的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医药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入。政策的总体趋势是提高我们国家医药产品的质量和供应能力,淘汰落后产能,不断满足人民治疗保健的需要。药品国家集采已进行了第四批,集采的范围和品种逐步扩大,随着集采常态化的推进,普通仿制药竞争十分激烈,同质化产品价格大大下降、市场容量大幅萎缩;仿制药生存环境的变化以及审评审批向创新药倾斜、医保谈判以及医保目录动态调整等鼓励创新的政策措施,加速推进药企走上创新的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道路。国内市场的巨大压力,也推动部分药企迈上国际化发展之路;在药品流通领域,带量采购、两票制、医药代表备案制等政策,迫使医药企业营销模式转型,产品销售受节约成本、规范推广的限制。在药品降价和创新转型的大趋势下,医药行业的集中度有望得到提升,呈现强者恒强的局面。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0年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5%,总利润同比增长12.8%。

  环保行业:十三五时期,我国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线,法律和法规体系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取得突出进展,环境污染恶化的趋势得到根本扭转,环境质量逐步改善。过去十余年,我国环保产业经历了快速地发展,在强劲市场需求的驱动下,各种类型的市场投资主体持续进入环保产业,加剧了行业竞争。一批具有技术、资本、管理优势的公司发展成为龙头,行业集中度提升。环境污染治理由点、面治理,逐步向系统治理、区域治理转化,在此过程中,部分优势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环保企业凭借其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转化为环境治理平台型企业,大部分中小企业成为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配套供应商或分包商。环保行业是强政策相关性行业,在国家政策指引下,环保板块的轮动特征表现明显。目前,大气治理、水处理业务已进入成熟期,固废治理正处于发展阶段,土壤治理尚待更好的时机。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是公司由高校企业转为地方国企的变革之年,公司积极融入山东国资管理体系,全面对接山东国投管理系统,成功实现公司战略转型。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和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公司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营管理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战略引领,聚焦主业,创新发展。在全体员工的艰苦努力下,公司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成就。

  1、优化资产布局和产业体系调整。公司将环保工程公司、环保分公司、环保科技事业部三个经营单元合并整合为新的山东山大华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三个业务单元合并成一个经营主体后,优势共享、资源互补,规模、实力有了很大提高。公司环保业务将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环境服务综合方案提供商,为区域环境问题的解决提供综合、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为理顺资产与管理关系,公司将信息与自动化事业部整体经营性资产注入全资子公司华特信息公司,增加其注册资本1600万元,解决了多年来“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问题,为信息业务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公司控股子公司知新材料公司将其持有的知新化工公司100%的股权整体转让给了山大产业集团。转让知新化工股权,可减少公司经营事物的规模,推动产业体系的优化,进一步聚焦优势产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经营业绩创新高。在疫情肆虐的情况下,公司坚定发展信心,坚持实现预算目标不动摇,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全力做好经营管理工作。2020年,公司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18.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亿元,分别比2019年增长1.17%和42.46%,公司业绩再创历史新高。

  达因药业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和行业政策变化,变危为机,及时果断调整经营策略,发挥维矿类系列新产品品种丰富的优势,以“免疫力”为核心的品类教育取得了很好的传播效果;构建并逐渐完备数字化营销体系,利用互联网进行学术推广活动和产品宣传,市场销售更加立体和灵活多样;生产基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生产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准不断提高,产能不断扩大,生产条件不断改善,疫情期间一直坚持生产,全力保障了市场供应;持续进行市场形象建设,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行业影响力日益增强,2020年获得了“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工业企业综合实力百强”、“2020中国化学制药行业OTC优秀产品品牌”等诸多荣誉,品牌塑造再添华章。2020年,达因药业全面完成了各项经营指标,取得了非常优秀的经营业绩,为山大华特业绩的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24亿元,比2019年增长4.7%(可比口径增长16.88%),实现净利润5亿元,比2019年大幅增长59.99%。

  公司环保业务2020年共计实现营业收入3.49亿元,同比增长3.22%。疫情对工程类项目的影响较一般行业更大,公司环保业务克服重重困难,实现逆势增长。环保工程公司致力于做优质工程、精品工程,贯彻“根植山东,走向全国”的既定方针,主动出击,在河北、福建等省区实现业务零的突破,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环保分公司“智慧协同消毒”理念在行业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被国家工信部授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化”企业,获得水消毒产品唯一“山东知名品牌”,同时积极创新转型,在传统二氧化氯发生器市场萎缩的情况下,臭氧发生器和次氯酸钠发生器成为新的业绩支撑;环保科技事业部加强市场开拓,重要项目提前介入、全程服务,提高了中标率,生态治理和污水处理等业务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后劲。

  公司其他经营单元在2020年也取得了较好业绩。卧龙学校坚持党建引领,在沂南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疫情防控和教学育人取得较好成果。2020年中高考再传佳绩,经营保持稳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物业公司通过建立客户联盟、管家式服务等举措,使公司自有房屋保持较高的出租率;华特信息明确了业务发展重点方向,调整业务发展模式,在能源等重点行业推进IT服务和应用软件服务,业绩不断增长;知新材料完成对知新化工股权的转让,取得投资收益实现较大盈利,经营管理工作取得新进步。

  3、内部控制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内部控制是以规则意识和底线思维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规范服务于发展,根本目的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持续加强内控建设,以内控工作为抓手,逐步的提升治理水平。2020年度,以公司章程为核心,修订与制定了二十多项制度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制度体系,促进公司规范治理。

  4、持续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树立创新驱动意识,研发投入逐步的提升,强化科技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达因药业引进了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高端科学技术人员,装备了国内外先进的科研设备,研发体系持续完善,“特色儿童药关键技术体系构建及规模产业化”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环保研究院积极寻求新技术、新项目,组织并且开展了包括省重点研发课题示范工程等多项科技攻关。2020年,公司授权知识产权23项,持续发展的能力增强。

  5、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发展的凝聚力。公司举办了“同心同德谋发展,继往开来谱新篇”主题党日及“奋进新时代,最美华特人”等活动。工会认真听取职工代表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关系职工重大利益的事项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公司完善了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干事创业,提升员工报酬和福利,员工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联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预收款项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020年12月28日,公司持有64.41%股份比例的子公司山东华特知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知新材料将其持有的山东华特知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山大产业集团。2020年12月29日,协议双方已办理完毕知新化工股权过户手续。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知新化工本年度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仍进行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合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 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致同所成立于1981年,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94家,收费总额2.58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中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15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娜娜,2015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8月开始在致同执业,2020年10月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志,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起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5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组织得力,工作有序,体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该所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就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征询了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审核致同所职业资格、诚信记录、业务发展等有关情况,本人原则同意该聘任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董事会审议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为企业来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该聘任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3)我们同意董事会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定,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财会[2018]35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和颁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公开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2012年3月19日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解决方法,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做会计处理。除符合标准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真实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应该依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金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自 2021 年1月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于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做会计报表披露。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应公司财务情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是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有关要求,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是按照财政部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议案》,赞同公司及部分自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2020年末公司(合并)拥有总资产36.95亿元,归母净资产19.53亿元,(合并)货币资金余额14.92亿元。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提高存量货币资金收益水平,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用部分资金购买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

  2、投资目的: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3、投资方式:购买国有6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10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发行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额度:用于购买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资金额度为8.5亿元,其中母公司2.2亿元,达因药业5.5亿元,华特环保科技公司5000万元,华特知新材料公司3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1、公司在充分满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可能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2、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通过购买低风险的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能获取一定的收益,提升整体业绩。但投资仍存在一定风险。

  1、公司投资的标的仅限于16家已上市全国性银行短期中低风险的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购买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打理财产的产品。

  2、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经所涉及公司CEO办公会进行论证后实施,将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

  1、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规划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取得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山大华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赞同公司为山东山大华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环保科技公司”)的1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

  环保科技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点为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颖秀路山大科技园华特大厦。截止2020年12月31日,环保科技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9,628.22万元,负债总金额为11,555.62万元,净资产为18,072.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54亿元,净利润1,059.33万元。

  为满足环保科技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并申请公司为上述1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银行承兑汇票和流动资金贷款自实际业务发生之日起一年;银行保函自开立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目前公司尚未与环保科技公司签署担保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公司将原有三个环保业务单元整合为环保科技公司,该公司承担着公司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任,依据业务发展需要申请适度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其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对环保科技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还债务的能力和资信状况等因素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做担保是为其发展而做出的正常安排,已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可预见的利益与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53.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3%,无逾期、涉讼及应承担损失金额的对外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效平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本年度核销应收款项坏账金额1,531,484.17元。其中:应收账款为76,984.76元,另外的应收款为1,454,499.41元。本次核销的应收款全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达因药业及其全资公司达因康健公司的应收款。上述核销的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1,477,022.45元,核销后,减少当期损益54,461.72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谨慎性原则核销部分应收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0年初各项减值准备余额为42,806,048.88元,本年度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531,484.17元,本年度应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13,633,599.48元,本年度应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815,692.35元,本年度处置子公司减少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414,295.02元,2020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51,678,176.82元。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4,331,485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七、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九、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5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

  十、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35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应公司财务情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对资金使用需求, 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1.2亿元人民币。其中:1、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人民币;2、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山大华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山大华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山东山大华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亿元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信用担保,用于该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具体担保期限为:银行承兑汇票和流动资金贷款自实际业务发生之日起一年;银行保函自开立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8.5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国有六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十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发行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09:15至2021年4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1截至2021年4月16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1、登记方式:会议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来进行登记,参会股东须提供以下资料:

  1.1个人股东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

  1.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卡。

  股东能够最终靠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现场出席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做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1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波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真实的情况。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所有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对报告不存在异议。

  7、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是按照财政部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9、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